由大陸廠商所製造的「SOLAR 單眼相機專用防水袋」,冒用「MIT」名義進行網路銷售,因為商品製造地標示不實,已違反公平交易法,轉售公司「富騰達」與網路行銷公司「網路家庭」被公平會各處以5萬元及10萬元罰鍰。
公平會表示,這款相機防水袋商品本來是大陸「賓果公司」製造,再進口轉售,但「富騰達」與「網路家庭」公司卻在購物網站上宣稱這款商品「100% MADE IN TAIWAN台灣製造」,與事實不符。
公平會指出,由於商品製造地,是部分消費者決定交易的重要參考因素,所以這項不實宣稱非常容易導致消費者有錯誤認知,甚至被誘導進行交易,因此對這兩家公司開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