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中央社記者邱俊欽桃園縣6日電)桃園縣1名竊賊今天偷走42吋液晶電視,在等待同夥運走時,被執勤警察發現後逃逸;最後身上所藏的電視遙控器,成為竊嫌認罪的證據。
桃園縣警察局龜山分局大林派出所員警今天執勤時,發現有1名男子倉皇逃逸,經員警追逐100多公尺後逮捕竊嫌,並在身上找到電視的遙控器。
警方將男子帶回偵訊時,男子避重就輕,剛好失竊電視機的戴姓民眾前往報案,警方比對兩案後,才發現竊嫌身上的遙控器竟是民眾家中電視的遙控器,才讓竊賊認罪。
警方表示,外型瘦小的竊嫌在行竊時先破壞鐵窗,趁著戴姓民眾熟睡時,入內偷走42吋液晶電視,並藏在附近公寓的1樓樓梯口,準備打電話請同夥接應,未料遭執勤員警發現。
警方表示,竊嫌因竊盜、毒品等前科遭通緝,在警局接受偵訊後,被依竊盜罪嫌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。1000806